投资人关系


内部控制制度

仁宝依据“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及相关法令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针对供应商、客户及关系企业之授信、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情形,订定相关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依作业程序规定办理风险评估及审核,以降低本公司之信用风险,并设有专职单位负责公司相关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执行作业。

内控声明书公告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之组织与运作

1. 定位与职掌

本公司稽核室隸属于董事会,包括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员共计8人,分別派驻台北总部及中国大陆主要生产厂区;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皆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稽核范围除台北总部之外,并包含所有具控制力之未公开发行子公司。稽核事项主要依据年度稽核计画、专案指派及检举事项,定期及不定期执行稽核作业。

2. 运作

A. 稽核室每年度汇整法令要求,并依据内部事件、外部环境、普查原则、不诚信行为与历年查核结果等风险因子,进行整体评估后据以拟订稽核计画,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后,据以执行查核作业。

B. 执行稽核计画之个別查核均备具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查核程序包括核阅书面资料、执行实地查核,并与受查单位充分沟通。如有查核发现,即时提出,并请受查单位提出改善措施,以上各项均完整揭露於稽核报告中。

C. 稽核报告完成后呈送副董事长、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查阅。

D. 按季追踪稽核报告所揭露的缺失及异常事项,瞭解改善进程及效果。

E. 稽核主管列席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稽核业务执行进度与查核发现。

F. 每年覆核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行检查评估报告,并同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形,以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

G. 每年依子公司持股比例及营业比重,衡量其重要程度、业务性质与人员配置等,检讨子公司稽核方式、稽核项目,并据以安排当年度子公司稽核作业方式。查核发现及建议於陈核后,通知各受查之子公司改善,并定期作成追踪报告,以确定其已及时采取适当之改善措施。

道德管理

本公司制订从业道德守则,目的是为提升本公司全体同仁之行为素养、从业道德及其专业能力;本公司相信做为一个诚信经营的组织,每一个从业同仁的行为将影响其所服务的整个组织及其信誉,任何同仁都有义务在合法范围内,尽量扩大公司之利益;亦都有责任,防止公司利益减损或流失。

本公司期望全体同仁在从事日常工作及执行业务时,应遵守公司之从业道德标准,以获得大众信任,并确保公司得以永续成长与发展。

道德政策
1.遵守国家及政府相关法律法规。

2.保障员工、客户、股东、供应商、社区及相关团体的正当权利。

3. 秉持商业诚信,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原则,无不正当收益,公开信息并尊重知识产权,力行隐私与身份保护,杜绝打击报复,以负责任的态度采购矿物。

4.持续改善、执行及向相关团体传达公司的道德政策。

主要股东

日期: 113年4月2日

主要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持股比例
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保管国泰台湾高股息伞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之台湾ESG永续高股息ETF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专户 307,299,000 6.97%
元大台湾高股息基金专户 188,121,998 4.27%
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51,628,692 3.44%
新制劳工退休基金 105,452,108 2.39%
元大台湾高股息低波动ETF基金专户 70,191,000 1.59%
大通托管先进星光先进总合国际股票指数基金投资专户 56,405,652 1.28%
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受托保管梵加德集团公司经理之梵加德新兴市场股票指数基金投资专户 54,891,900 1.25%
美商摩根大通托管ABP退休基金投资专户 54,223,699 1.23%
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受托保管挪威中央银行投资专户 48,344,697 1.10%
劳工保险基金 38,471,531 0.87%